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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时间:2024-06-12 905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检察院批准逮捕和取保候审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各自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条件。当一个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是否还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检察院批准逮捕,通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行为性质严重、证据确凿,或者有逃避侦查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旦逮捕令下达,嫌疑人将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得离开指定地点,除非经法院批准。

然而,即便在逮捕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依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致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允许其暂时离开羁押场所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具体能否申请取保候审,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有无前科、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案件进展以及是否有妨碍侦查的可能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保证,比如没有逃跑风险、有稳定的住所和收入来源、能够配合调查等,经审查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法院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

总的来说,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不绝对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必然的结果,最终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需要根据案情综合判断。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司法机关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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