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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时间:2024-06-12 768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逮捕和取保候审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在适用条件、程序和效果上有着显著的区别。当一个人被检察院逮捕后,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避侦查、审判或者有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的风险较高,或者涉嫌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情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会向法院提出逮捕令,经法院批准后实施。

然而,对于已经被逮捕的嫌疑人,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被检察院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因此,即使被检察院逮捕,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并非自动,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由法院进行审查决定。如果法院认为取保候审确实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且有利于调查和审判,那么嫌疑人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总的来说,被检察院逮捕后能否取保候审,取决于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性质。法律保障了嫌疑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同时也要求这种申请必须基于合法合理的理由,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共安全。在实际操作中,这需要辩护律师的专业协助和法院的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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