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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检察院了还能取保吗
时间:2024-05-15 359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标题: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法律视角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案件从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标志着侦查阶段的结束,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嫌疑人或被告人,此时是否还能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不批准逮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阶段,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查,而非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还能取保吗

然而,即使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如果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仍有可能申请。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等。这些情况都可能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依据。

但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如果检察院认为嫌疑人有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严重可能,可能会驳回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继续羁押。

总的来说,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并不绝对,关键取决于嫌疑人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以及检察院对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嫌疑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这既体现了我国司法公正的原则,也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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