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认罪认罚了还能无罪辩护吗
时间:2024-06-01 360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制度是近年来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旦被告人选择认罪认罚,就无法进行无罪辩护。实际上,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并不矛盾,两者在法律框架内可以并存。

需要明确的是,认罪认罚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自愿承认,并愿意接受处罚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对被告人权益的一种尊重和保护,鼓励其主动承担责任。

然而,认罪认罚并不排除无罪辩护的可能性。无罪辩护的核心是对指控事实的质疑,是对法律适用的审查,是对被告人权益的全面保护。即使被告人承认了部分犯罪事实,但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一是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是定罪不当,如罪名错误或量刑过重;三是存在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仍有权利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以确保公正的司法裁决。

认罪认罚了还能无罪辩护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有权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有权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在法庭上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这些权利并未因为认罪认罚而被剥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认罪认罚制度为辩护律师提供了更明确的案件事实基础,使得辩护工作更为精准。

总的来说,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并非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认罪认罚制度旨在推动案件快速解决,而无罪辩护则致力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意愿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判断,作出公正的判决。因此,即使选择了认罪认罚,被告人仍有权利寻求无罪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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