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签了认罪认罚还能无罪辩护吗
时间:2024-05-18 305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制度是近年来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通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自愿认罪,简化司法程序,提高效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认罪认罚就绝对排除了无罪辩护的可能性。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实践中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要明确,认罪认罚制度的核心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和罪名的承认,以及对量刑建议的接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4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意量刑建议,这有助于案件的快速处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被剥夺,他们仍有权请律师进行辩护,包括对事实、证据、定性、量刑等进行质疑和挑战。

其次,无罪辩护并不完全基于否认犯罪事实,而更多的是对事实认定、证据真实性的质疑,或者对适用法律的争议。即使嫌疑人认罪,如果辩护律师发现有证据证明其无罪,或者认为定罪依据存在错误,他们仍然可以进行无罪辩护。例如,《刑事诉讼法》第396条规定,辩护律师有权申请重新鉴定、调查取证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签了认罪认罚还能无罪辩护吗

再者,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案件都必须认罪才能获得从轻处罚。法律允许辩护律师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策略性的辩护,争取在量刑上争取更为有利的结果。这同样体现了对无罪辩护空间的尊重。

总的来说,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并不矛盾,它们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但目标都是确保公正审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包括选择认罪认罚的权利和寻求无罪辩护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认罪认罚和无罪辩护的主张,做出公正的判决。因此,认罪认罚并不等于无法进行无罪辩护,两者都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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