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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时间:2024-05-18 788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制度是一项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司法压力并尊重被告人权益的重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愿认罪认罚,并在量刑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认罪认罚就排除了无罪辩护的可能性。

我们需要明确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的法律定位。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承认,并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罪辩护则是被告人针对指控的事实和证据,主张其无罪或者指控不成立的一种辩护方式。两者在本质上并不冲突,认罪认罚更多的是对事实的认可,而无罪辩护是对法律适用和证据真实性的质疑。

即使被告人选择了认罪认罚,律师仍有权利进行无罪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辩护律师有权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起诉书,提出辩护意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如果在认罪认罚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发现有证据显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他们仍然可以依法进行无罪辩护。

签了认罪认罚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例如,辩护律师可能会指出控方提供的关键证据存在瑕疵,或者辩称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从而质疑其犯罪的主观故意。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被告人已经认罪,但律师仍有责任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总的来说,认罪认罚并不等于放弃无罪辩护的权利。在法律框架内,被告人有权选择认罪认罚以获得从轻处罚,同时也有权得到全面的法律援助,包括进行无罪辩护。这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权益的尊重和保障,也彰显了法治精神的核心价值。因此,无论被告人是否选择认罪认罚,法律工作者都应积极履行职责,为每一个案件提供公正公平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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