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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时间:2024-05-27 431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制度是近年来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提高司法效率、保障被告人权益。这一制度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表示承认,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以此换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认罪认罚就等同于无罪辩护,两者在本质上有着显著区别。

认罪认罚主要针对的是事实和罪名的承认,而非无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认罪认罚过程中,只是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承认自己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并未否认其犯罪事实。这是对司法机关调查结果的一种确认,是对自身行为法律责任的认识。

无罪辩护则是在法律程序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试图证明被告人在指控的犯罪行为上无罪,或者至少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这通常涉及到证据的质疑、法律适用的审查以及事实认定的重新审视。即使被告人承认部分事实,如果辩护律师能够找到关键证据或法律依据,仍然有可能为被告人争取到无罪的结果。

认罪认罚还能做无罪辩护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包括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有权对指控进行反驳和申述。认罪认罚并不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事实上,认罪认罚后,律师仍有责任为被告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实践中,有的案件中,被告人可能会在认罪的同时提出部分辩解,如认为量刑过重、存在法定从轻情节等,这时,辩护律师可以围绕这些辩解进行辩护,甚至通过有力的证据和论证,为被告人争取到更有利于的结果,但这并非无罪辩护,而是对原有认罪决定的补充和修正。

总的来说,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两个不同环节,前者是对犯罪事实和罪名的承认,后者是对指控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和辩护。认罪认罚制度旨在推动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但被告人仍有权利并应得到充分的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即使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无罪辩护仍然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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