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是一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特别是在补充侦查阶段,其作用尤为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但又不适宜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补充侦查,是指在侦查阶段,对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发现有疑点或者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依法申请延长侦查期限,以便更全面地调查取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严重社会危险性,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没有逃匿、串供的风险,或者患有疾病等特殊情况,可以由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方式通常包括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两种。保证人担保是指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或者单位提供保证,保证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监督嫌疑人或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如定期报告、不得离开指定区域等。保证金担保则是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或银行存款作为担保,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规定,将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在补充侦查期间,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它避免了嫌疑人或被告人长时间羁押,减轻了他们的身心压力,有利于他们配合调查,提供准确的信息。其次,取保候审也有利于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因为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能够参与社会生活,有助于获取更多的证人证言和证据。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的文明程度,体现了“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然而,取保候审并非无条件的,必须确保不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对取保候审的申请人、保证人以及被取保候审者,都应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补充侦查期间的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既是对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司法效率和公正性的追求。在实践中,我们应妥善运用这一制度,既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