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被刑拘(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由法定机关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将其暂时释放,要求其遵守相关规定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当一个人被刑拘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例如嫌疑人没有严重犯罪记录,没有逃避侦查的可能,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如疾病、家庭责任等,他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时,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批准取保候审,并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其在等待审判期间不会逃跑或妨碍司法程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无条件的释放,而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活动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证据等。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取保候审可能会被撤销,嫌疑人将再次被羁押。
总的来说,虽然被刑拘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取保候审,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有可能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这既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人道主义原则,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贯穿其中,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