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逮捕和取保候审是两个关键的程序环节。逮捕通常是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的一种确认,而取保候审则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临时释放措施,允许他们在一定条件下等待审判。当一个人被批准逮捕后,是否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取决于一系列法定条件和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表明,如果被捕者的犯罪情节较轻,或者没有逃逸、毁灭证据等严重可能性,法院可能会考虑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一旦逮捕决定已经作出,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已经被初步认定,取保候审的难度会显著增加。因为逮捕是防止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除非有确凿的理由证明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怀孕、患有严重疾病等),否则,被捕者在逮捕后通常难以获得取保候审。
法院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还会考虑到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提供情况。保证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负责,确保其不会逃避法律制裁;保证金则是一种经济担保,以确保嫌疑人遵守法律程序。如果这两方面都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更加渺茫。
总的来说,尽管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被批准逮捕后的取保候审并非易事。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嫌疑人的危险性、案件复杂程度、社会影响等,来做出最符合法律规定的决定。因此,对于被逮捕的嫌疑人来说,积极辩护、提供有力的无罪证据,以及配合司法程序,可能是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