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法律制裁,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当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转移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理论上来说,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官发现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且认为继续羁押对嫌疑人不必要,可以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既是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羁押造成的人身和精神压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如果认为取保候审可能会妨碍侦查活动,影响证人作证或者有其他严重社会危险性,有权拒绝建议取保候审。因此,即使在检察院阶段,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必然,而是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尽管案子已到检察院,但是否能取保候审并非一成不变,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以及检察院和法院对此的判断。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作用尤为重要,他们能够帮助嫌疑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以争取最有利于嫌疑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