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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认罪认罚后还能申诉吗
时间:2024-05-09 484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认罪认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措施,旨在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承认,并愿意接受处罚时,这种制度允许他们在二审阶段继续适用。然而,即使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被告人仍有权利在特定情况下提起申诉,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救济途径。

我们要明确的是,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被告人放弃申诉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对于自己的定罪量刑有异议,或者认为审判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均有权提出申诉。例如,如果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或者其认罪是基于被逼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况,他们有权要求重新审查。

其次,即使在一审或二审中认罪认罚,被告人仍可以在发现新的证据或者事实,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情况下,申请再审。这符合我国刑法中的“疑罪从无”原则,即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无罪。因此,申诉并非与认罪认罚相冲突,而是对法律公正性的维护。

二审认罪认罚后还能申诉吗

然而,申诉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更改已经作出的判决。认罪认罚制度下的申诉通常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法院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诉理由不成立,法院可能会维持原判;反之,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可能会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总的来说,尽管认罪认罚为刑事诉讼带来了效率,但申诉权作为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不应被忽视。它确保了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实践中,被告人应正确理解认罪认罚与申诉权的关系,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起申诉,确保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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