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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还可以上诉吗
时间:2024-05-26 299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制度是近年来的一个重要改革,它旨在通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承认犯罪事实并接受相应处罚,以提高司法效率和保障公正。然而,这一制度并不排除上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包括选择辩护人,对起诉书中的指控提出答辩,以及在法庭上进行陈述和申辩。这其中包括了对于认罪认罚决定的质疑和上诉的权利。即使嫌疑人或被告人选择了认罪认罚,他们仍有权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认为量刑过轻或过重,此时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利。

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对上诉权的剥夺,而是对程序的一种简化。根据相关规定,只要认罪认罚符合法定条件,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真实地承认犯罪事实,对指控无异议,对量刑建议也无异议,或者虽然有异议但经审查后仍然同意,那么法院可以在审前程序中作出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认罪认罚,就不能再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如果法院在量刑上有明显不当或者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被告人依然有权提起上诉。

认罪认罚还可以上诉吗

认罪认罚制度还强调了听取辩护意见的重要性。辩护律师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疑点或者认为量刑建议不合理,有权在法庭上提出辩护意见。这种机制的存在,实际上是对上诉权的保障,确保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总的来说,认罪认罚制度与上诉权并不矛盾,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享有认罪认罚带来的便利性的同时,其合法权益并未被忽视,他们依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上诉权。这既体现了我国法治精神,也体现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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