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具体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如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刑罚将更加严厉。
对于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在认定此罪时,需要注意区分掺入的是否为食品原料,以及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对象是否为自己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同时,对于共同犯罪的主从犯认定,以及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您或他人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请立即停止并寻求刑事辩护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同时,如果您有相关疑虑或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或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解答。
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专业领域:确保所选择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特别是在处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食品安全类案件方面。
2、成功案例:了解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过去的成功案例,特别是与您的案件类似的情况,有助于评估他们的实力和能力。
3、口碑和评价:通过查看客户评价或咨询业内人士,了解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口碑和服务质量。
4、沟通能力:选择一个与您沟通顺畅、能够充分理解您需求的律师,对于案件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在上海地区,您可以考虑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高声誉的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 -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律师团队资深且专业,擅长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遇到刑事案件,家属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可以拨打上海刑事案件律师电话:13391128318(徐律师)。徐海燕律师团队,专业的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律师均执业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缓刑减刑辩护、无罪辩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