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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涉嫌诈骗罪真实案例分享
时间:2024-03-03 107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陈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刷单可以赚取高额利润的信息。2019年10月11日,被害人李某某向陈某某转账人民币10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用于拼多多刷单赚取利润,而后,陈某某每日通过微信向李某某转账1.000元作为利润回报,共计转账15.000元给李某某。同年10月26日,陈某某以增加资金投入刷单为幌子骗取李某某转账30万元,后陈某某将40万元全部用于赌博网站对赌刷单赚取返利。经李某某多次追讨,陈某某在案发前归还3万元。被告人陈某某退出赃款355.000元。被告人陈某某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表示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处理结果: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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