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 37 天不是必满,别再误解啦
宝子们,最近好多人都在讨论刑事拘留 37 天这个事儿,今天就来给大家好好唠唠。
刑事拘留 37 天是最长时限,但可不是每个案件都要关满 37 天哦!
这 37 天被分成两个阶段:前 30 天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后面 7 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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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前 30 天内,会努力收集证据,要是证据充足,觉得嫌疑人确实有犯罪事实,就会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申请逮捕。要是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比较轻微,不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可能就会在这 30 天内直接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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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检察院审查的 7 天,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要是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就会批准逮捕;要是觉得不符合,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时候嫌疑人也就会被释放啦。
所以说,刑事拘留 37 天只是一个上限,大家别再以为一拘留就必须关满 37 天啦。在这期间,嫌疑人的家属和律师可以积极为嫌疑人提供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亲人被拘留在上海,或者您遇到刑事案件,不知道怎么处理,想要律师辩护,减轻刑期的,都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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