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一个刑事案件里面的会见次数是多少比较合理?
时间:2025-02-08 123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一个刑事案件里面的会见次数是多少比较合理?

        刑事案件中,首先我要明确的是会见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但是如果过了上诉期,一般看守所都是不能再会见了的。律师会见我认为可以会为三种情况,案件有需要,犯罪嫌疑人有情绪价值的需要,家属有需要,会见次数并非越多越好,也不能会见次数太少会见是刑事案子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流程,关键在于会见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第一是有案件需要,这是律师会见主要职责,千万不能本末倒置,37天内我建议多会见几次,我的经验就是如果委托的比较早,37天内至少会见三次,因为这是黄金取保时间,错过后就很难取保,所以频繁会见是非常有必要的,实践中案子有需要可能需要连续几天都去会见,比如阅卷后发现卷宗内容太多,需要核实的东西也多,那一般上海看守所会见都有时间限制,一次会见时间一般是1小时以内,那这种情况就需要连续几天都去会见或是一次约几档会见时间都是可以的。
 
        第二是犯罪嫌疑人有情绪价值的需要,因为在里面是非常无助和艰苦的,有些犯罪嫌疑人内心比较脆落需要见律师安抚的,那律师也可以多会见一下。
 
        第三是家里有事情需要和里面的人商量,那和律师提前预约一下,如果不急,可以在案子有需要会见的时候,顺便带话。
 
        总结一下、会见最好是每次都有目的,剩下的就没有必要频繁会见了,因为律师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案子还有很多文件需要书写和研究,和公检法去对接也是非常耗费时间精力的,如果太频繁会见挤压了律师所有工作时间,那反而会影响案子的效果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办案心得,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遇到刑事案件,家属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可以拨打上海刑事案件律师电话:13391128318(徐律师)。徐海燕律师团队,专业的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律师均执业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缓刑减刑辩护、无罪辩护等。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经典案例 电话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