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其悔罪表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针对您提到的“有期徒刑一年”的情况,理论上,如果被告人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且认罪态度良好,确有悔过表现,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并且对其所在社区没有负面影响,那么法官有可能会考虑适用缓刑。然而,这并不是必然的结果,因为法院的判决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性质、被害人的意见、社区矫正资源的可用性等多方面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强调“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那些愿意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法院往往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有期徒刑一年案件都能获得缓刑,因为法律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而非单纯的从轻处理。
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即使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只要符合条件,仍有希望获得缓刑,但如果没有达到这些条件,那么缓刑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总的来说,认罪认罚并不自动等同于缓刑,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要求,进行公正、公平的裁决。因此,对于被告人来说,除了积极配合司法程序,真诚悔过,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社区适应能力和积极的社会改造意愿,才能提高获得缓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