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概念:
1、指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
缓刑适应条件:
2、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
关键点:
3、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是否有案底:
4、有的。刑事拘留在什么情况下没有案底,在公安阶段撤销案件,或是检察院阶段不起诉。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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