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张某,利用其手机店店员身份的便利,盗窃仓库内手机共20部,其将大部分手机以八折的价格抵押给两家手机回收店,后又自行赎回了4部手机返还给店内,剩余抵押款则被其悉数用于偿还了个人债务。店内报警后,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件分析】
店员张某非法占有的目的,视为主观故意,且多次盗窃店内手机,价值约15万元,数额巨大,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某如果有自首行为,家属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同时有手机店的谅解书,还是有机会减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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