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师
盗窃手机怎么处罚?
时间:2024-03-25 125 编辑: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上海浦东某品牌手机店店员监守自盗偷走20部手机,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处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件情况】
        张某,利用其手机店店员身份的便利,盗窃仓库内手机20部,其将大部分手机以八折的价格抵押给两家手机回收店,后又自行赎回了4部手机返还给店内,剩余抵押款则被其悉数用于偿还了个人债务。店内报警后,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件分析】
        店员张某非法占有的目的,视为主观故意,且多次盗窃店内手机,价值约15万元,数额巨大,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某如果有自首行为,家属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同时有手机店的谅解书,还是有机会减轻处罚的。

        徐海燕律师团队,专业的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律师均执业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缓刑减刑辩护、无罪辩护等。如果你的亲人涉嫌犯罪被拘留,可以拨打上海刑事案件律师电话:13391128318(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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